汪政办发〔2018〕52号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自8月初以来,全国共发生非洲猪瘟疫情60起,涉及省份17个,扑杀生猪47万多头。我省公主岭市、长岭县、龙井市相继发现非洲猪瘟疫情,疫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乡镇、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各乡镇、各街道对辖区内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负总责;县林业局及三大森工企业所属林场、县特产局所属农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县畜牧部门要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的指导和监管工作。
二、全面开展备案工作
(一)加强备案管理。各乡镇、各街道、县林业局及三大森工企业所属林场、县特产局所属农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所有生猪养殖场(户)进行登记备案(见附件1);县林业局及三大森工企业所属林场、县特产局所属农场将备案表上报至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由各乡镇、各街道于11月10日统一上报至县畜牧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启动日报告制度。各乡镇、各街道、县林业局及三大森工企业所属林场、县特产局所属农场对辖区所有生猪养殖场(户)排查情况启动日报告制度,填写《非洲猪瘟紧急排查日报告表》(见附件3);县林业局及三大森工企业所属林场、县特产局所属农场上报所在乡镇兽医站。各乡镇、各街道每日15:00前,统一将《非洲猪瘟紧急排查日报告表》上报县畜牧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做好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备案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县畜牧局要做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核实相关信息和车辆条件,符合条件的出具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动物检验电子出证系统,跨省、市、县的生猪车辆要配备车辆定位跟踪系统(自12月1日起实施)。
三、深入推进排查工作
(一)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各乡镇、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排查工作,确保不落一场一村、不落一户一畜。要积极做好宣传资料发放工作(见附件2),确保宣传到位、讲解到位、排查到位。同时,要做好消毒防范工作,减少养殖场非工作人员和车辆进入,避免生猪与野猪接触。禁止生猪养殖场(户)使用餐馆、食堂的泔水或餐余垃圾喂猪,禁止从疫区调运生猪,切实保障养猪场(户)生猪安全。
在排查过程中,对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生猪和可疑疫情,各乡镇要立即上报所属乡镇畜牧兽医站,街道报送至县畜牧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按照疫病报告程序逐级上报。如出现谎报、瞒报、漏报、迟报、不作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二)重点排查饲喂泔水猪工作。根据《汪清县关于严禁使用餐厨垃圾(泔水)饲喂生猪的清理整顿方案》(汪防动指字〔2018〕5号)和《汪清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使用餐厨垃圾(泔水)饲喂生猪的通告》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饲喂泔水猪的养殖场(户)进行逐场、逐户排查和监管,与养猪场(户)签订《严禁使用餐厨垃圾(泔水)饲喂生猪承诺书》。排查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努力做到全覆盖。对使用餐馆、食堂的泔水或餐余垃圾喂猪的养殖场(户),立即拍照取证,并报县畜牧局,由商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畜牧、市监、公安等部门联合对生猪养殖场(户)及餐饮企业进行处罚和处理。同时,加大对养殖场(户)和饲料经营场所使用、销售猪血类冻干饲料的排查,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封存。
(三)重点排查输入生猪及其产品。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8〕2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防治非洲猪瘟加强生猪移动监管的通知》(农办医〔2018〕38号)和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从疫区省份输入的生猪及生猪产品排查和处置工作的函》(农医防便函〔2018〕67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输入生猪及猪肉等产品的排查和处置。要密切关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确诊疫情,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发现异常情况依规进行处置。
四、加强联防联控,落实各部门防控职责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联防联控机制,及时沟通,密切配合,落实各部门防控职责。
县畜牧局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能,协调、指导全县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日常监管工作,依法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同时,春阳镇、罗子沟镇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复兴临时检查点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
县林业局及三大森工企业要强化野外巡护和排查,对野猪疑似病例要按规定采样送检。县林业局所辖林业检查站要全部启动,严格做好出入县境运猪车辆的查证验物工作,一旦发现非法运输生猪及其产品车辆,要立即通报县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
县委宣传部门要密切关注与非洲猪瘟有关的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
县市监局要清查餐饮(食堂)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理情况,严查餐厨废弃物流向,严禁将餐厨垃圾(泔水)销售给养殖户,加强流通领域、餐饮领域、集贸市场、超市等监督检查,严禁从疫区引进冷鲜猪肉及相关动物产品,一经发现立即通知县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封存处理。
县财政局要根据防控需求,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县特产局负责所辖农场非洲猪瘟排查等防控工作。
县公安局积极配合县畜牧、市监等部门做好餐厨垃圾(泔水)养猪整治工作,协助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临时检查卡点做好防堵工作。
县交通局要配合县畜牧局做好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工作,协助设立临时检查站。高速收费站要在汪清高速收费站、汪清百草沟高速收费站要设立临时检查点,加强过往生猪及其产品运输工具的监督、检查和登记,发现违法运猪车辆,要立即上报县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
县卫计局要加强人畜共患病知识宣传、解疑释惑和诊治,切实做好疫病防控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按照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泔水),将餐厨垃圾(泔水)出售或赠与养猪场(户)的餐饮企业进行处罚。
县住建局负责餐厨垃圾(泔水)的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理。增购餐厨垃圾清运车辆,加强餐厨垃圾清运车辆的管理工作,增加拉运频次,确保餐馆餐厨泔水及时得到清处。
县执法局要严格控制收集的单位、个人将收集的餐厨垃圾(泔水)运送至生猪养殖场(户)用于饲喂生猪。
各乡镇、各部门以及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餐饮业餐厨垃圾(泔水)均实行属地管理,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严禁将餐厨垃圾(泔水)出售或赠与用以饲喂生猪为目的的餐厨垃圾(泔水)收集单位或个人。
五、加强宣传,做好舆情舆论引导
各乡镇、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开展非洲猪瘟相关防控知识的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非洲猪瘟知识,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未经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授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
县畜牧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433-8813112,邮箱:wqyk2001@163.com。
县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电话0433-8854411,邮箱wangqingjd@163.com。
附件1:汪清县生猪养殖场(户)备案表
附件2:非洲猪瘟宣传资料发放表
附件3:汪清县非洲猪瘟紧急排查日报告表
附件4:部分非洲猪瘟防控部门联系方式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
附件1:
汪清县生猪养殖场(户)备案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养殖场(户)名称 |
地 址 |
存 栏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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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方式: 主管领导:
注:1、地址详细到村、场;县林业局所属林场、三大森工企业所属林场、三大国营农场将本表电子版、纸质版上报所在乡镇政府(兽医站)。
2、养殖场(户)发生变化(如新增户或退出养殖)要重新上报备案。
3、各乡镇、各街道将本表电子版、纸质版于11月10日前上报县畜牧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wqyk2001@163.com,传真:0433-8813112。
附件2:
非洲猪瘟宣传资料发放表
序号 |
宣 传 内 容 |
养殖场(户) 名 称 |
养殖场(户)签 字 |
1 |
1.非洲猪瘟防控明白纸(养殖环节) 2.汪清县人民政府关于使用餐厨垃圾(泔水)饲喂生猪的通告 3.告知书 4.严禁使用餐厨垃圾(泔水)饲喂生猪承诺书 5.致全县生猪养殖场(户)的公开信 6.吉林省无疫区畜禽养殖散养户防疫公式卡(十必须,十不得) 7.动物防疫台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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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县林业局所属林场、三大森工企业所属林场、三大国营农场将本表上报所在乡镇政府(兽医站)。各乡镇、各街道上报县畜牧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wqyk2001@163.com,传真:0433-8813112。
附件3:
汪清县非洲猪瘟紧急排查日报告表
填报单位: 日期:
养殖场(户) 名 称 |
存 栏 |
是否有调入调出情况(如果有写明来源去向) |
是否使用泔水喂猪(如果有写明来源) |
饲料使用情况是否正常 |
是否发现不明原因死亡或可疑病例,及应急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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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排查人数: 人
填报人: 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
注:1.县林业局所属林场、三大森工企业所属林场、三大国营农场将本表上报所在乡镇政府(兽医站)
2.各乡镇、各街道每日15:00前将情况上报县畜牧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wqyk2001@163.com,传真:0433-8813112。
附件4:
部分非洲猪瘟防控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 |
分管 领导 |
职务 |
电话 |
科室 |
职务 |
电话 |
负责人 |
职务 |
电话 |
特产局 |
周向军 |
县特产局 局长 |
13844766000 |
文永国 |
农企办 主任 |
15844306868 |
陈建江 |
罗子沟农场 场长 |
13234333899 |
刘兆文 |
八人沟农场 场长 |
15662809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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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金述 |
复兴农场 场长 |
15943305665 |
|||||||
汪清县 |
刘树君 |
副局长 |
13804432751 |
金铁虎 金钟镇 |
动保站 站长 稽查大队 队长 |
13904462364 1363066675 |
黄政军 |
东光林场 场长 |
13179141000 |
杨 昕 |
西大坡林场 场长 |
15843300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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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正 |
牡丹川林场 场长 |
13324434555 |
|||||||
王建福 |
仲平林场 场长 |
13843345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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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学松 |
天桥岭林场场长 |
13069097888 |
|||||||
林延利 |
春阳林场 场长 |
13704332772 |
|||||||
李景峰 |
南沟林场 场长 |
15643322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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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海军 |
金矿林场 场长 |
13944316722 |
|||||||
赵灿青 |
大兴苗圃 场长 |
13304462968 |
|||||||
曲 刚 |
大兴林场 场长 |
15643365888 |
|||||||
文东华 |
老庙林场 场长 |
13843346871 |
|||||||
玄正泽 |
东升林场 场长 |
13944772304 |
|||||||
姜 亮 |
上屯林场 场长 |
13704462444 |
部分非洲猪瘟防控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 |
分管领导 |
职务 |
电话 |
科室 |
职务 |
电话 |
长荣街道 |
曹振宇 |
长荣街道 主任 |
18643383377 |
徐秀华 |
城建办主任 |
15584688884 |
大川街道 |
金将龙 |
大川街道 纪检书记 |
13944771129 |
李国辉 |
城建办主任 |
13894347653 |
新民街道 |
崔永学 |
新民街道 副主任 |
18643290605 |
刘 涛 |
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
18844329228 |
汪清林业局 |
梁吉顺 |
汪清林业局副局长 |
13904462712 |
邵星利 |
资源开发部部长 |
15943305277 |
天桥岭林业局 |
张世彬 |
天桥岭林业局副局长 |
13596522508 |
张书鹏 |
资源开发处主任 |
13179092992 |
大兴沟林业局 |
陈敦福 |
大兴沟林业局 副局长 |
13500917347 |
王其军 |
产业开发处 处长 |
13904467357 |
汪清高速 收费站 |
孙海涛 |
站长 |
13844361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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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草沟高速 收费站 |
张 晶 |
站长 |
155855550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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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非洲猪瘟防控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 |
分管领导 |
职务 |
电话 |
兽医站 |
职务 |
电话 |
汪清镇政府 |
朴松林 |
副镇长 |
13630666868 |
崔林泽 |
站长 |
13904467502 |
东光镇政府 |
柳 林 |
副镇长 |
13944771100 |
金亨哲 |
站长 |
13844767770 |
复兴镇政府 |
王 生 |
副镇长 |
15843398055 |
刘耀亮 |
站长 |
15844312261 |
大兴沟镇政府 |
申成哲 |
副镇长 |
15844316086 |
王君 |
站长 |
13894348028 |
鸡冠乡政府 |
杜 君 |
副镇长 |
13844769808 |
李君 |
站长 |
13180932375 |
天桥岭镇政府 |
李明坤 |
副镇长 |
13894343755 |
钟洪国 |
站长 |
13844761522 |
春阳镇政府 |
崔 勇 |
副镇长 |
13704333323 |
赵航杰 |
站长 |
13944776258 |
罗子沟镇政府 |
李开顺 |
副镇长 |
13596570898 |
刘焕新 |
站长 |
13258836599 |
百草沟镇政府 |
徐 鹏 |
副镇长 |
15526776835 |
陈万波 |
站长 |
13904462449 |